(原标题: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旨在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规划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确保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也可采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公司年度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资金状况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每股不低于0.1元。如未满足上述条件或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股东利益,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将被充分考虑。股东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