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如不能召开需公告原因。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提案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或2/3以上通过。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与公司章程一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