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同时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协调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