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欣龙控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15:3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23层1号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共计157名,所持股份数为201,132,2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578%。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差额选举与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鲍钺、于春山、莫跃明当选为非独立董事,周兰、FENG VIVIAN FEI、崔学刚当选为独立董事。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