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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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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大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6日发布,现场会议于7月31日下午15:00在合肥市高新区举行,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406人,代表股份45,134,975股,占总股本43.8796%,另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天禾律师。

大会审议并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关于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1,814,618股,占99.7154%;二是《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44,769,978股,占99.1913%。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结果显示,对第一项议案同意率99.7153%,对第二项议案同意率96.9194%。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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