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定。委员会有权根据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需经董事会批准,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告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