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严格控制风险。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及时披露。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总监及财务部受理初审,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复核,最终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核准。公司提供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及风险控制,定期检查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制度,违规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