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维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关联交易涉及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等多种事项。
决策权限方面,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决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审查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公司还应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制度对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