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受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13:30在江苏省宜兴市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7,126,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54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如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全资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等。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