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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太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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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太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律师审阅了相关文件并进行了核查验证。

本次激励计划经过多个程序,包括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草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授予限制性股票,最终完成授予登记工作。

2025年7月3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及个人层面考核要求达成。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589,397,832.70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比例为96.68%。本次共有29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54,841股,占公司总股本0.48%。

此外,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273,15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0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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