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监督作用。规程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进行检查,并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决定是否续聘或改聘。若改聘,审计委员会需约见前任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执业质量并形成书面记录。
审计委员会需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并实地考察重大问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委员会应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加强沟通,确保审计计划和重点明确,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安排见面会沟通问题。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还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和续聘或改聘决议,并在年报中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所有沟通、意见或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