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钰矿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收购股权估值调整补偿及进一步现金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监管工作函》。公司就估值调整补偿合理性、标的资产经营及控制、交易标的股权安排、支付能力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关于估值调整补偿,公司解释选择2024年4月30日作为基准日而非前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的原因在于前次交易作价所考虑的不确定性因素在2024年4月30日均已消除,且该节点满足估值调整条款约定的客观触发条件。公司强调估值调整条款为双向补偿机制,不存在单方面补偿义务,且前期相关条款设置具有审慎性。
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及控制,公司披露自前次交易以来矿区运营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运营方、投入资金、支付对象及关联关系、形成的资产等。公司表示已参与相关运营,并确保矿业权证及相关审批程序清晰齐备。此外,公司详细说明了亚太矿业两宗矿权后续建设安排,包括各项投资项目的金额、建设周期、资金来源、设计产能等,并结合前述指标以及探明的黄金金属量等,说明该矿权预计的效益及其测算过程。
关于交易标的股权安排,公司解释广西地润与广西弘安股份代持的具体内容,包括代持发生的背景和时间、代持原因、协议安排等。公司表示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交易真实,不存在其他代持情形,后续不会产生争议。
关于支付能力,公司表示将通过自有资金和并购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此次交易对价,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稳定性和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强调标的公司拥有优质黄金矿权,有助于增加长期战略资源黄金储备,显著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