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25.4866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精密新型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等。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发起人包括TANCON PRECISION ENGINEERING等。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每年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职责权限。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