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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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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适用于全体股东及相关人员。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等重大事项。股东享有获得股利、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金等义务。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召集。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或15天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并及时公告。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会议程序、决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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