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浦东金桥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回购价格不超过12.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25亿元,不超过2.5亿元,回购期限为3个月。截至2025年1月21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A股股份22,624,800股,支付总金额为249,986,321.61元。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227元(含税),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公司总股本为1,122,412,893股,扣除库存股22,624,8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099,788,093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4,901,617.61元(含税)。根据计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对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