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如下程序:2023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3年7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需达到63%。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808,212.69元,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7.83%,未达到考核触发值。因此,公司需对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2.88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6.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