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志峰))
提名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沈志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沈志峰先生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沈志峰先生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沈志峰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沈志峰先生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过去12个月内未有上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沈志峰先生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他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沈志峰先生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提名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