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未连任则职务自然终止,在新任人选产生前原人员继续履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则需继续履职至新任人选产生。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规或重大失职可被解除职务,解聘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离职人员需与继任者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业务连续性,并继续履行任职期间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公司对离职人员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未履行承诺将采取法律手段追责。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持续不少于2年,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直至秘密公开。公司有权追究离职人员在任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