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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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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14点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金小团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150,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93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3. 关于为部分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其中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过半数赞成票。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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