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广西五坤律师事务所接受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详细说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南宁市朝阳路39号公司南七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覃耀杯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6人,代表股份162,757,70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882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