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防范投资风险。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两次以上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超募资金亦存放于专户。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公告主要内容。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资金。若发现关联方占用资金,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原因及整改措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科学选择新项目,确信其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