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通知中应披露提案具体内容。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其他董事或召集人推举。股东会决议内容和程序需合法合规,决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需依法处理。规则由股东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