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禾迈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由86.99元/股调整为83.79元/股。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授予日为2025年7月30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34.5888万份限制性股票。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禾迈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和授予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