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情形、法律法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且必须在授予时和考核期内任职并签署相应合同。激励对象名单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范围相符。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7月30日,以83.79元/股的价格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34.5888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