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力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稿))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稿)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于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投资风险。
募集资金须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出现严重影响投资计划情形应及时公告。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一次。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持续督导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每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