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民智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依据业绩进行评价,适用对象为参与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考核机构包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证券部、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结果由董事会最终审批。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针对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设定目标,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25年不低于10%,2026年不低于20%,2027年不低于30%,预留部分的考核目标为2026年不低于20%,2027年不低于3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A、B、C、D四个档次确定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直接影响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解除限售依据,并按规定反馈和应用。考核记录将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计划生效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