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能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对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七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职责。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审核重大关联交易等。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审计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每年进行自我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修改,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