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11:00在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206弄万象企业中心TC东栋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提前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共92人参与投票,代表股份75,466,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118%。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赵怡超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数为74,382,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56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数为26,030,118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18%。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