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1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5:00在北京召开,董事长吴利军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实际审议事项与公告议案一致,未修改议案。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0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686,209,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674%。A股股东及代理人1,299名,代表股份29,267,534,358股;H股股东及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10,418,675,007股。除股东外,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受邀人士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再设立监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