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勤勉尽责,任期不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支持,管理层须配合其工作。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相关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和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检查重大事项并出具报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违规行为提出解任建议。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