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1:30在杭州市西湖国际科技大厦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1,102,5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99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90,705,507股,占99.8985%;反对230,360股,占0.0589%;弃权166,719股,占0.0426%。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2,678,749股,占98.2792%;反对230,360股,占0.9983%;弃权166,719股,占0.722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