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舜天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旭顺(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汉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关于设立埃及服装产能基地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