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茂硕电源: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针对济南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济南工控)收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茂硕电源)事宜出具。本次收购系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产发集团)98.47%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工控,使济南工控间接拥有茂硕电源权益并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变,控股股东仍为产发科技,实际控制人仍为济南产发集团,最终控制人仍为济南市国资委。收购人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交易,前6个月内无买卖茂硕电源股票情况。《收购报告书》内容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和《16号准则》规定。本法律意见书认为,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茂硕电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