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25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工作组由证券事务部、薪酬绩效考核部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组成,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提出建议、检查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提前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