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重大问题需经党委会研究讨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审议党中央决策部署、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关联交易、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推举董事召集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需出席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检查。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修订需股东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