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利汇率风险。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仅限于与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金融衍生品合同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预测量,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须以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或年度额度由经营管理层制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长为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部门监督业务运作。制度还规定了风险控制、内部报告、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内容,确保金融衍生品业务合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