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叉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方便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关联交易、累积投票制、提案表决等具体流程,确保股东会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