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423,269元,注册地址位于宁波高新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工业物联网、智能仓储、智能分拣系统等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公司章程自2025年7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