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资本变动等重要事项。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