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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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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25日在浙江省龙游县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主要议案:一是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二是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八项具体制度;三是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王焕军、金忠财、岳海燕三位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人,持有公司股份数121,23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995%。会议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其中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8165%的同意票,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各子议案同意率均超过99.8%,补选独立董事的各子议案同意率均为99.6084%。会议记录和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名确认。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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