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峰集团章程)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7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2917069元,注册地址位于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公司股份总数为1842917069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