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提高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公司应确保股东会合法有效,违规行为将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