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主要回应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涵盖以下内容:一是发行人2023年营业外支出中罚款及滞纳金的具体事项、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二是行政处罚事项披露完整性及相关事项整改情况,确认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报告期内是否受到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应对安全生产相关风险的主要内控措施及有效性;四是发行人主要产品是否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是发行人主要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六是发行人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七是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相用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情形。核查结果显示,发行人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已建、在建项目符合能源消费双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