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董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情况,防范投资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专户账号、支取通知机制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应每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配合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工作。违反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