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前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若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处理。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公司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三年内仍然有效,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公司将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