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形成如下表决结果: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此行为基于与控股股东豫光集团的互保关系。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郑远民 张选军 潘慧峰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