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信息披露涵盖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提前泄露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进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等。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未公开信息应严格保密,知情人范围应最小化。公司还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