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豪威集团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分别在2022年10月、2023年8月和2024年1月进行了三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5,134,363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回购股份中部分已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份暂存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以公司总股本1,217,223,785股计算,扣除已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202,089,422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