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该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律师事务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核查验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多项批准和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7月24日,公司再次召开相关会议,调整激励对象人数至15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799,900股,授予价格为16.5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7月24日。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