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受托管理人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
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编制,不构成投资建议。华福证券作为“21越控01”、“21越控02”、“21越控04”、“22越控02”、“22越控04”、“23越资01”、“23越资02”、“23越资03”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7月18日披露的公告,发行人原监事会成员为李红(监事会主席)、姚晓生(监事)、李青云(职工代表监事)。因修订公司《章程》,发行人不设监事及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该人事变动已由有权机构决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发行人承诺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华福证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